部门概况
部门职能
科技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规;
2.组织编制全校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科技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横纵向科研和科技项目的申请、过程管理和监督履行;
5.负责科研经费的申请、使用、审批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奖励、对外宣传、推广转化工作;
7.负责专利的申报、统计及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管理工作;
8.负责明德系列基金项目立项、管理及结题工作;
9.负责学校的科技统计工作及科技绩效的量化、评价和考核工作;
10.负责学校科技档案的收集等工作;
11.负责学校的科学普及和科技宣传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