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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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修订》经20254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025年4月16日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修订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 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事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


措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师生职工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定期自查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领导机构,后勤管理处为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应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多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日常监管、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方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善后工作。


二、组织及职责

(一)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王志刚(电话:85603158)

执行组长副校长陈鹏(电话:85603099)

员单位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医院智慧安全警务处人力资源处、采供中心、财务处、法律事务处、各二级学院

下设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食安办),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袁小勇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案;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属地卫健、市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密切关注、迅速妥善处置网络舆情;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 最大限度救治伤员和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工作组事故调查工作组秩序维护工作组善后保障工作组联动工作组、舆情处置工作组信息报送工作组。

1.医疗救治工作组及职责

负责人校医院院长秦昊(电话:85603000转8999)

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全力抢救中毒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危重病人转院治疗。保留化验提取物等线索证据,第一时间给事故调查组提供检验线索,报告中毒人数和病情状况,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做好患者及家属的相关工作。

2.事故调查工作组及职责

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处长袁小勇(电话:85603106)

配合单位校医院、智慧安全警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调查中毒人员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出现的症状,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根据食品原材料的溯源机制,迅速查明并报告可疑原材料来源,积极配合卫健、市监、教育主管等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第一时间给信息报送工作组提供准确信息。

3.秩序维护工作组及职责

负责人智慧安全警务处处长宋敏纲(电话:85603000转8261)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迅速到达现场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维持学校治安秩序,做好现场学生情绪安抚工作,快速联系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积极配合市监局等单位调查取证。

4.善后保障工作组及职责

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处长袁小勇(电话:85603106)

配合单位采供中心、财务处法律事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主要职责:确保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师生工作人员学生家长饮食、饮水、住宿等负责机动车辆调配,以及相关物资的供给等。党委学生工作部和人力资源处做好家长、学生及教职工的解释安抚工作,配合后勤管理处完成食宿供给中的分发、安顿工作。法律事务处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5.联动工作组及职责

 长: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陈鹏(电话:85603099)

副组长:后勤产业集团副总经理袁小勇(电话:85603106)、后勤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兼食品安全总监刘澜涛(电话:85603000转8908)

成员单位:后勤产业集团综合办公室、后勤产业集团人事部、财务部、餐饮运营部、商超运营部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封锁涉事档口,协助控制经营者,维持现场秩序,封存食品留样柜以及调查取证中的配合工作。为应急处置中的相关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各工作组需要配合的各项工作。

6.舆情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负责人:党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张亚平(电话:85603000转8251)

配合单位:法律事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对舆情进行实时分析评估,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化解舆情风险,预防次生舆情的发生。指导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工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蔓延。

7.信息报送工作组及职责

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刘书沛(电话:85603158)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主要职责:校医院负责报送患者救治过程、检验结果、诊断证明等相关的信息;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统计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患病学生人数、所在院系及相关救治情况;人力资源处负责报送患病教职工人数、所在部门及相关救治情况;后勤管理处负责汇总各工作组报送的信息,分析研判事故调查信息,将研判后的准确信息汇总后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三、日常预防与管理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防控能力。

(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严格落实制度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洗消、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与运营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三)监督检查制度

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每周对学校食堂开展一到两次监督检查,检查有台账,包括:整改项、评分、整改期限及要求、整改结果。检查有计划、有节点、再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

(四)培训考核制度

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范及上级下发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等。

(五)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

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力度,增强师生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校园宣传平台、横幅展板、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健康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紧急联系制度

建立健全校内各部门、学校与家长、学校与驻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方案,密切关注各部门情况报告、患者病情、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长安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处置。

(八)切实遵守值班制度

加强学校值班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校领导、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辅导员等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通讯24 小时保持畅通。

(九)保障措施

学校要保障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和维修食堂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联合行动,保证车辆、人员随时待命。

四、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流程

1.校内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知情部门或教师,在第一时间(5 分钟内)向食安办主任袁小勇(电话:85603106)报告,同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童杨梓(电话:85603000转8651)(学生食物中毒)、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康抗(电话:85603000转8552)(教师食物中毒)。食安办初步调查判定属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15 分钟内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王志刚、执行组长陈鹏。

2.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食安办30 分钟内电话报陕西省教育厅(电话:88668875)、长安区卫健局(电话:85292580)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84191663),学校办公室(稳定办)1 小时内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智慧安全警务处应向属地公安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处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1)初次报告

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临床表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以及事故现场其他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简要经过、性质判断、影响程度评估;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处置的过程、结果、目前状况;事态发展预测及后续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超出本校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

1.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 立即将食物中毒者送到校医院,危重患者应及时转运至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 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2.现场保护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封存留样柜。病人吃剩的食物封存保留盛放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 原样保留。病人的排泄物 呕吐物大便 要保留。

3.配合调查

配合执法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 进餐总人数, 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准确客观宣传食品安全事件情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争取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善后处理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整改。

6.恢复工作

事件处理结束并经上级监管部门处罚、复查、验收合格后,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各项记录和处理总结,分析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并将突发事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和教育。对涉事餐厅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尽快恢复学校餐厅供餐。

五、奖惩措施

(一)处罚

造成以下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纪委查处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

1.日常工作中未及时排查、发现、处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发现风险隐患未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汇报,未及时整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风险研判不及时导致网络舆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未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和方案执行,未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责任单位人员应在班在岗时间无故脱岗,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或存在信息报送迟报、瞒报、弄虚作假等情况。

(二)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则

本方案自学校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字[2024]3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食品安全责任书

附件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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