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的通知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省教育厅相关材料申报准备工作,现就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核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包括“未见”“不在用”“待报废”三种情形)进行再次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情况属实。

二、核查中如发现设备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一并整理形成情况说明,并附具体明细清单。

三、请于1012日上午10点前将核查结果及相关说明材料反馈至我处,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感谢各单位对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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