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3日 21:50浏览次数:
近日,陕西省希望工程公益志愿指导中心、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陕西省希望工程公益志愿指导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4.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 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1. 学生自愿填写《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附件1)和《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事迹简介、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41410017@qq.com,邮件名保存为“自强之星+院系+姓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24时。
2. 校团委根据项目要求循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受助对象,拟推荐名单经校团委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校团委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公示表、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盖章件报送至上级部门,经上级部门审核报送材料并争求捐方意见后,确认合格向高校拨付活动资助款,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资助名额。
共青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西安明德理工学院2025年学生社团年审的通知
下一条:团学通知丨关于举办2025年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