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五五”战略部署,进一步培育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助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团省委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陕汽集团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专科、本科办学实际,校团委决定举办学校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遴选优质项目晋级省级赛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6年3月至5月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等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籍在校学生均可申报参赛。省级决赛将按参赛团队学历最高成员,分别划分至专科组、本科组实行分组评审,校内评审同步对标分组,保障评审公平公正。
四、赛事赛道设置
校内评审对标省级竞赛标准,突出实践导向,重点考查项目社会价值、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实践过程及团队协作能力,兼顾商业价值与育人实效,评审全程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设置七大赛道,各参赛团队需精准选定赛道申报,不得跨赛道重复申报,具体赛道及支持方向如下:
1.先进制造赛道:鼓励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2.新一代信息技术赛道:鼓励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3.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赛道:鼓励围绕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高端医疗装备、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4.新能源新材料赛道:鼓励围绕绿色能源、先进材料、氢能和核聚变能、绿色环保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5.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赛道:鼓励围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生物育种、食品健康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6.新消费与文化创意赛道:鼓励围绕新大众文艺、国潮文创、沉浸式消费、农文旅融合、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7.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赛道: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社区服务、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参赛项目应紧扣国家重大战略与陕西高质量发展需求,具备科学性、可行性与真实落地转化价值,聚焦核心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突破,严禁虚构项目、脱离实际、抄袭剽窃。
五、团队要求与参赛形式
1.竞赛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跨校组队项目,须提前协商确定我校为唯一申报单位,校内评审与省赛申报均以此为准。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全部相关项目参赛资格;省赛报名截止后,团队成员仅可删减,不得新增或调整顺序,校内申报锁定核心信息后不予变更。
2.参赛项目须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由所在学院审核确认;项目完成申报后,项目名称、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3.参赛项目需提交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转PDF格式)、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选报)、项目介绍视频(选报)以及项目成员学生身份相关证明材料(PDF 格式)。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4.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六、赛程安排
1.3月中旬至4月上旬:校赛正式启动,各学院、各单位开展动员培训、解读竞赛章程,举办校级竞赛,遴选参赛作品;
2.4月15日前:完成省赛参赛作品的申报(参赛作品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3.4月下旬:进行省赛申报作品资格审查。
七、奖项设置
校内竞赛获奖以荣誉证书形式体现,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项目总数的40%。其中,一等奖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二等奖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三等奖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0%。校级一等奖项目择优推报参加省级复赛,推报数量严格按照省赛民办本科院校限额执行。
八、工作要求
1.突出育人实效:立足竞赛育人宗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民生、提升创新实践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规范组织管理:有序举办校级竞赛,严格规范评审流程,公平公正评审,扩大学生参与覆盖面,推动项目培育与成果转化。
3.健全保障体系:完善组织动员、项目指导、资源保障及激励机制,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参与;加强竞赛宣传,提升“挑战杯” 品牌影响力,推动优秀项目成果孵化转化。
4.严守纪律底线:严格审核参赛项目及材料,确保学生真实参与,杜绝挂名、抄袭、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违规项目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与材料报送
联系人:蒋昱辰18066612215 李亚利15353588797
共青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