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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20:40浏览次数:

各级团学组织、青年学生:

2023-2024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学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着力提升团组织 “三力一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先进学习、向优秀看齐,牢记青春使命,不断奋发有为,努力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根据校团字〔2024〕9号文件《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团委审核、学校团委统一答辩,现决定:

授予信息工程学院团委、语言文化传播学院团委、艺术与设计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授予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团委“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授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称号;

授予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学生会、语言文化传播学院学生会、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会“标兵学生会组织”称号;

授予101012210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授予101012313班团支部等56个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称号;

授予101072301班团支部等56个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先进团支部”称号;

授予青年志愿者服务团等10个社团“十佳明星社团”称号;授予王佳龙、张兴、兰艳3名老师“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 称号;授予傅嘉欣等10名同学“模范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谢培源等10名同学“共青团干部标兵”称号;授予张典点等10名同学“学生会干部标兵”称号;授予王泽豪等10名同学“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称号;授予李迪等30名同学“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授予任景铭等35名同学“学生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薛朝阳等70名同学“魅力团支书”称号;授予陈磊等100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张勃涛等30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李佳音等90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各级团学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向他们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实践,为学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四百工程”思政实践教育活动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部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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